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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第二季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64人)

发布:2025/5/21 10:35:50 被浏览:337次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如: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集中招聘(遴选)”—“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00—5月28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招聘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将在2025年5月23日、26日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报考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照考生提交的招聘条件开展报考资格审查。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其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为准,确需另外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通知。对本次招聘中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仅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招聘岗位,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有关“提交报考资格申请、报考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参照前述“(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有关要求开展。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年7月中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有关栏目或招聘方指定的其他官方网站等通知,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查询可通过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或招聘方指定的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科笔试成绩,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按前述规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分等),由招聘方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招聘方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戊类: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关于递补。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等通知(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信息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_490546/202505/t20250519_14634662.html

时间:2025/5/21 10:35:5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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