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第二批次招聘方案
发布:2025/5/22 9:24:09 被浏览:186次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5年5月14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2022年);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我单位人事处进行确认。
(3)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按照清单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每一项材料作为一个独立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序号+文件名称”;所有文件最大容量在30MB以内;扫描文件分辨率为300dpi,确保文件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阴影,浏览及打印清晰。材料清单:
①《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及儿科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3);
③2025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核
本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5:00~5月24日上午9: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5:00~5月25日下午5: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6月28日上午9:00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管理岗、专业技术岗(非卫生类)岗位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3.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
(二)应聘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在报名时要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五)单位地址及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2-23628156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2-23337653;022-23337360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5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tjwsrc.com/system/2025/05/14/030165752.shtml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5年5月14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2022年);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我单位人事处进行确认。
(3)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按照清单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每一项材料作为一个独立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序号+文件名称”;所有文件最大容量在30MB以内;扫描文件分辨率为300dpi,确保文件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阴影,浏览及打印清晰。材料清单:
①《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及儿科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3);
③2025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核
本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5:00~5月24日上午9: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5:00~5月25日下午5: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6月28日上午9:00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管理岗、专业技术岗(非卫生类)岗位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3.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
(二)应聘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在报名时要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五)单位地址及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2-23628156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2-23337653;022-23337360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5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tjwsrc.com/system/2025/05/14/030165752.shtml
时间:2025/5/22 9:24:0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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